通知公告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工作的总体安排,学校将对2020年12月资助期满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1)进行结题验收,请各单位组织相关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结题验收的准备工作。为保证项目结题验收的规范性和高效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项目结题要求
(一)青年科技创新基金(理工军口类)项目
1、结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获得国防科研计划项目立项;
(2)若未能获得立项,则应在结题时完成以下任务:
①项目培育期内,项目负责人须申报国防科研计划项目或参加装备科研创新类竞赛;
②《立项任务书》规定的科研任务。
2、提交材料要求:
(1)提交电子版光盘,包括《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2.1)及相关附件材料;
(2)提交纸质版“项目负责人签字及审核意见表”和“项目经费决算表”(包含于结题报告模板中,单面打印左侧装订)。
联系人:徐 婕
电 话:025-84890758
地 址:明故宫校区综合楼608室
(二)青年科技创新基金(人文社科类)项目
1、结题要求:
(1)资助经费为3万元的重点项目结题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结项:
①在核心期刊(或外文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重要核心期刊、SSCI、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课题负责人必须为第一作者,论文必须与课题密切相关;
②专著类成果已正式出版;
③研究报告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地(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纳;
④相关研究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⑤相关研究获得省部级以上基金项目资助。
(2)资助经费为2万元的一般项目结题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结项:
①在核心期刊(或外文期刊)发表论文1以上。课题负责人必须为第一作者,论文必须与课题密切相关;
②相关研究获得校级以上奖项;
③其他要求同重点项目。
2、提交材料要求:
(1)登录科研管理信息系统(http://kyxt.nuaa.edu.cn)上传电子版《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2.2)及相关附件材料(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3)。
(2)提交纸质版“审核意见表”和“项目经费决算表”(包含于结题报告模板中,单面打印左侧装订)。
联系人:黄雪薇
电 话:025-84896652
地 址:明故宫校区综合楼629室
(三)杰出人才培育基金项目
1、结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
(2)若未能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立项,则应在结题时完成以下任务:
①资助期内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②完成《立项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2、提交材料要求:
(1)登录科研管理信息系统(http://kyxt.nuaa.edu.cn)上传电子版《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2.3)及相关附件材料(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3)。
(2)提交纸质版“项目负责人签字及审核意见表”和“项目经费决算表”(包含于结题报告模板中,单面打印左侧装订)。
联系人:张小兰
电 话:025-84892758
地 址:明故宫校区综合楼612室
(四)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培育基金(理工类)项目
1、结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获得培育目标项目立项;
(2)若未能获得培育目标项目立项,则应在结题时完成以下任务:
①项目培育期内,如培育目标项目主管部门征集指南建议,项目负责人应向学校报送选题;组织相关专家参加的项目论证会不少于2次;
②项目培育期满,应提交培育目标项目申请书;
③获得其它高水平成果。
2、提交材料要求:
(1)登录科研管理信息系统(http://kyxt.nuaa.edu.cn)上传电子版《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2.4)及相关附件材料(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3)。
(2)提交纸质版“项目负责人签字及审核意见表”和“项目经费决算表”(包含于结题报告模板中,单面打印左侧装订)。
联系人:张小兰
电 话:025-84892758
地 址:明故宫校区综合楼612室
(五)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培育基金(人文社科类)项目
1、结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或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教育部哲社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立项;
(2)若未能获得上述项目立项,则应在结题时同时完成以下任务:
①项目培育期内,如培育目标项目主管部门征集指南建议,项目负责人必须向学校报送选题,并提交培育目标项目申请书;
②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③在核心期刊或外文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三篇及以上或出版专著一部及以上。
2、提交材料要求:
(1)登录科研管理信息系统(http://kyxt.nuaa.edu.cn)上传电子版《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2.5)及相关附件材料(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3)。
(2)提交纸质版“审核意见表”和“项目经费决算表”(包含于结题报告模板中,单面打印左侧装订)。
联系人:黄雪薇
电 话:025-84896652
地 址:明故宫校区综合楼629室
(六)国防重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
1、结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获得国防重大项目立项;
(2)若未能获得国防重大项目立项,则应在结题时完成以下任务:
①项目培育期内,项目负责人以我校为牵头单位,组织申报国防重大项目1项;
②项目培育期内,组织相关专家参加的项目论证会不少于2次;
③《立项任务书》规定的科研任务。
2、提交材料要求:
(1)提交电子版光盘,包括《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2.6)及相关附件材料;
(2)提交纸质版“项目负责人签字及审核意见表”和“项目经费决算表”(包含于结题报告模板中,单面打印左侧装订)。
联系人:徐 婕 025-84890758
白 凤025-84896664
地 址:明故宫校区综合楼608室
明故宫校区综合楼626室
(七)国家重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
1、结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获得相应培育目标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立项;
(2)若未能获得相应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则应在结题时完成以下任务:
①培育期内,组织项目论证会不少于2次,邀请来校交流的相应国家科技计划指南编制专家累计不得少于5位;
②培育期内,项目负责人必须以我校为牵头单位,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不含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项目)、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民口)或者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至少1次;
③培育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学校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研究基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
2、提交材料要求:
(1)登录科研管理信息系统(http://kyxt.nuaa.edu.cn)上传电子版《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2.7)及相关附件材料(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3)。
(2)提交纸质版“项目负责人签字及审核意见表”和“项目经费决算表”(包含于结题报告模板中,单面打印左侧装订)。
联系人:孙运涛
电 话:025-84891663
地 址:明故宫校区综合楼603室
(八)国际(地区)科研合作伙伴培育基金项目
1、结题要求: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结题:
(1)资助期内申报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地区)科技合作研究项目或参与申报外方资助机构设立的项目,获得资助或进入会评;
(2)与外方开展实质性的科研合作,资助期内与外方联合署名发表SCI、SSCI论文(一区)及CCF A类期刊/会议论文2篇及以上,单位须标注bat365在线唯一官网登录。
2、提交材料要求:
(1)登录科研管理信息系统(http://kyxt.nuaa.edu.cn)上传电子版《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2.8)及相关附件材料(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3)。
(2)提交纸质版“项目负责人签字及审核意见表”和“项目经费决算表”(包含于结题报告模板中,单面打印左侧装订)。
联系人:张小兰
电 话:025-84892758
地 址:明故宫校区综合楼612室
(九)重大科技成果培育基金项目
1、结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
(2)若未能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则应在结题时完成以下任务:
①培育期内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并进入会评阶段;
②培育期内获得高等级省部级科学技术奖。
2、提交材料要求:
(1)登录科研管理信息系统(http://kyxt.nuaa.edu.cn)上传电子版《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2.9)及相关附件材料(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3)。
(2)提交纸质版“项目负责人签字及审核意见表”和“项目经费决算表”(包含于结题报告模板中,单面打印左侧装订)。
联系人:姚 静
电 话:025-84892160
地 址:明故宫校区综合楼604室
(十)科研基地创新基金(理工类)项目
1、结题要求:
(1)按照各类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要求,设立实验室开放课题;
(2)开放课题负责人均完成《立项任务书》中的科研任务;
(3)开放课题立项任务书和结题报告需提交科研院备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ayumi505@nuaa.edu.cn)。
2、提交材料要求:
(1)登录科研管理信息系统(http://kyxt.nuaa.edu.cn)上传电子版《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2.10)及相关附件材料(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3)。
(2)提交纸质版“项目负责人签字及审核意见表”和“项目经费决算表”(包含于结题报告模板中,单面打印左侧装订)。
联系人:沈雨佳
电 话:025-84891868
地 址:明故宫校区综合楼606室
(十一)科研基地创新基金(人文社科类)项目
1、结题要求:
(1)资助经费为3万元及以上的创新研究课题,其成果要求与青年科技创新基金(人文社科类)项目重点项目要求相同;
(2)资助经费为3万元以下的创新研究课题结题,其成果要求与青年科技创新基金(人文社科类)项目一般项目要求相同。
2、提交材料要求:
(1)登录科研管理信息系统(http://kyxt.nuaa.edu.cn)上传电子版《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2.11)及相关附件材料(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3)。
(2)提交纸质版“审核意见表”和“项目经费决算表”(包含于结题报告模板中,单面打印左侧装订)。
联系人:黄雪薇
电 话:025-84896652
地 址:明故宫校区综合楼629室
(十二)智库创新基金(人文社科类)项目
1、结题要求: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结项:
(1)研究报告、有关建议被地(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纳或领导批示要求有关单位部门予以采纳、落实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受委托开展行业、产业调研或编制各类规划及开展相关政策研究,需提供委托单位出具的委托函、委托协议、验收报告等采纳证明材料;
(3)在决策参考性刊物发表相关研究文章2篇以上。决策参考性刊物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与参考》(智库专刊)、《教育部简报(高校智库专刊)》、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成果要报》、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智库专报》以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中国教育报》、《新华日报》(智库版及相关栏目)等;
(4)所属智库入选由光明日报社和南京大学联合发布的中国智库索引(CTTI)。
资助项目的有关研究成果,均须按规定标注该成果为XX智库研究成果和本项目号。
2、提交材料要求:
(1)登录科研管理信息系统(http://kyxt.nuaa.edu.cn)上传电子版《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2.12)及相关附件材料(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3)。
(2)提交纸质版“审核意见表”和“项目经费决算表”(包含于结题报告模板中,单面打印左侧装订)。
联系人:黄雪薇
电 话:025-84896652
地 址:明故宫校区综合楼629室
(十三)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
1、结题要求:
单本类著作须在2020年底前正式出版;文库类2020年底前须至少出版1-2本著作,2021年底前须全部正式出版。出版的著作须标注本项目号,亦可在序言等相关部分的内容里对受本项目资助予以说明。同一文库中著作须由同一家出版社出版,装帧设计须一致。
2、提交材料要求:
提交2本正式出版的著作。
联系人:黄雪薇
电 话:025-84896652
地 址:明故宫校区综合楼629室
(十四)前瞻性发展策略研究基金项目
1、结题要求: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结项:
(1)研究报告、有关建议被地(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纳或领导批示要求有关单位部门予以采纳、落实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受委托开展行业、产业调研或编制各类规划及开展相关政策研究,需提供委托单位出具的委托函、委托协议、验收报告等采纳证明材料;
(3)组建相关领域智库,并在决策参考性刊物或核心期刊发表相关研究文章2篇以上,或出版相关专著类成果。决策参考性刊物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与参考》(智库专刊)、《教育部简报(高校智库专刊)》、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成果要报》、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智库专报》以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中国教育报》、《新华日报》(智库版及相关栏目)等。
2、提交材料要求:
(1)登录科研管理信息系统(http://kyxt.nuaa.edu.cn)上传电子版《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2.13)及相关附件材料(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3)。
(2)提交纸质版“审核意见表”和“项目经费决算表”(包含于结题报告模板中,单面打印左侧装订)。
联系人:黄雪薇
电 话:025-84896652
地 址:明故宫校区综合楼629室
(十五)专项研究基金项目
1、结题要求:
按质按量完成《立项任务书》中的科研任务。
2、提交材料要求:
(1)登录科研管理信息系统(http://kyxt.nuaa.edu.cn)上传电子版《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2.14)及相关附件材料(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3)。
(2)提交纸质版“项目负责人签字及审核意见表”和“项目经费决算表”(包含于结题报告模板中,单面打印左侧装订)。
联系人:张小兰
电 话:025-84892758
地 址:明故宫校区综合楼612室
(十六) 前沿科技合作交流与研究基金项目
1、结题要求:
邀请来校合作交流的国内专家数不得少于2019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的项目数;邀请的国外专家数不作要求。
2、提交材料要求:
(1)登录科研管理信息系统(http://kyxt.nuaa.edu.cn)上传电子版《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2.15)及相关附件材料(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3)。
(2)提交纸质版“项目负责人签字及审核意见表”和“项目经费决算表”(包含于结题报告模板中,单面打印左侧装订)。
联系人:张小兰 025-84892758(理工类)
黄雪薇025-84896652(人文社科类)
地 址:明故宫校区综合楼612室(理工类)
明故宫校区综合楼629室(人文社科类)
二、其他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对照申请书和立项任务书中的科研计划和研究任务撰写结题报告,务必做到客观真实、内容详实、成果明晰。
2、在项目执行期间完成的研究成果方可列入研究成果统计表中;且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及项目编号(英文: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 NO.*** ”)。
3、列入研究成果统计表中的研究成果必须提供附件证明材料。作为附件的论文、专著仅需提供刊物封面、论文所在目录页、文章首页和标注页的扫描件(请将标注页的项目编号标记出来);获批项目需提供批准文件或项目计划书封面等证明材料。
4、纸质版“项目经费决算表”必须由财务处签章;所在单位须在纸质版“项目负责人签字及审核意见表”中签署意见并盖章。
5、提交的电子版《结题报告》无需签字盖章,命名方式应为“批准号+项目负责人姓名”,电子版附件应将所有附件材料整合为一个PDF文件。
6、如因客观原因需延期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提交纸质版《项目延期申请审批表》(模板见附件4),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交由学校科研院审批,项目延期申请仅限一次,期限为一年;延期后仍未能完成研究任务、无法结题的项目,由学校科研院收缴结余经费,其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和其他我校任何有限报名额的计划项目。
7、项目负责人请遵守保密规定,提交的结题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8、学校科研院将对项目结题报告和附件材料进行严格地形式审查,凡未能通过形式审查的,一律不予验收;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后续验收评审形式将另行通知。
9、提交结题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
附件:
附件1:2020年12月资助期满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清单.xls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