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鉴于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已严格要求使用公务卡报销,考虑到出国人员无法使用公务卡开支经费,经研究决定,允许项目负责人调整年度经费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当年出国时间超过6个月的,可申请调整年度经费预算;项目年度经费预算调整比例,不得超过当年出国时间所占比例。
2.项目负责人可以申请将项目2017年度部分预算经费延缓至2018年执行。
3.项目负责人的出国时间以人事处师资办公室档案为准,经费执行调整申请必须经过所在单位审核。
4.请需要调整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2017年度经费的负责人,于2017年1月6日前将纸质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执行调整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件2)交至科技部626室。
联系人:张小兰 电话:84892758
附件:
1.2017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可调经费项目清单
2.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执行调整申请表
科技部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