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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访问量:213发布时间:2024-11-07

各位老师:

近期,科技部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一批项目的通知(见附件1,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一批项目设立14个指南方向,支持与12个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和多边合作机制开展科技合作,拟支持项目数约150个,国拨经费总概算3.92亿元人民币。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一批港澳台项目将设立1个指南方向,拟支持项目数15个左右,国拨经费总概算3000万元人民币。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411日及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3.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申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4.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5.“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与国外合作单位就本次项目申报签订合作协议。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节点

1.申报人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申报书中所需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2.请拟申报的老师填写《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意向调查表》(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xlzhang@nuaa.edu.cn开通申报权限。

3.推荐单位请选择江苏省科技厅,根据江苏省科技厅的要求,通过其推荐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3.请拟申报的老师于20241219前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报书,并将电子版推荐汇总表(模版见附件3)发送至邮箱xlzhang@nuaa.edu.cn,纸质版申报书一份提交至科研院612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program@istic.ac.cn

2.各重点专项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010-68598010zfj@nrscc.gov.cn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010-68598075zlx@nrscc.gov.cn

3.校内联系人及电话:

张小兰 025-84892758

附件.zip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一批项目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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